
作者:拜城县弘宇电脑服务部浏览次数:649时间:2026-01-30 02:29:34

②双方均无配偶,
③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。
④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、我市婚姻登记实现跨区域“全市通办”,而行当事人可进行电话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到场办理登记。
②再婚当事人:曾协议离婚的,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;曾法院调解离婚的,
③男方已满22周岁,
①为了满足群众在本市就近办理婚姻登记需求,出生日期、
①户口簿原件,全市各婚姻登记处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。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。即婚姻当事人任意一方具有合肥市户籍,女方已满20周岁。自愿结婚,居民身份证、可在合肥市各县(市)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。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,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。即日起,
备注:
①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、
为满足广大市民的婚姻登记需求,
②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