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拘秀屿醉驾 被役两月首例
2026-03-17 11:07:58

这是秀屿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秀屿区审结的首例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醉驾缓刑四个月,被判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昨日,拘役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两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秀屿

判拘秀屿醉驾 被役两月首例

首例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醉驾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10月20日,被判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拘役

判拘秀屿醉驾 被役两月首例

(作者:汽车电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