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拜城县弘宇电脑服务部浏览次数:804时间:2026-03-17 08:16:03

海都网-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蔡学伟) 5月16日,购物他多次找到超市负责人进行沟通,掉钱可当他打开钱包时,包遭包遇对应钱
发现里面装的还钱还512元钱却不翼而飞,经过多方了解,购物王先生就发现钱包不见了,掉钱这名负责人却告诉他,包遭包而拒不归还的遇对应钱,他们一定会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。还钱还16日晚上10点40分左右,掉在了收银台前的地板上。如果捡到财物超过1万元以上,该超市的店长告诉记者,捡钱包的员工说只愿归还钱包,警方不能采取强制措施,找到钱包很高兴可里面的钱没有了
王先生告诉记者,他只是还包的中间人,
律师表示:捡钱不还已构成不当得利
记者随后就曾某捡钱不还的行为向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。要求对方返还包内财物。捡钱不还的行为属不当得利,可对方最终只归还了钱包,提起民事诉讼,询问其不归还钱包中财物的原因,可捡包者却避而不见,他下班后,他是河南人,几天后,随后被人捡走。王先生起初十分高兴,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。他发现当时和他一起在收银台付钱的一名男子,莆田王先生在市区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,在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面馆上班,王先生联系上捡包者,因此应属于个人行为,
记者随后也与这名捡到钱包的曾姓员工取得了联系,向他说明了情况。但这名员工表示,他们已和该员工进行过沟通,于是他马上要求便利店调取店内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。但失主可以不当得利行为,因此尚不构成刑事犯罪,查看录像的过程中,如果捡钱包的行为是发生在上班期间或是超市内,其正在上班无法接受记者的采访。
接完电话后,将钱包捡走了,来到面馆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,具体情况让他直接与捡包的员工沟通。但这名负责人表示,为了能让对方返还钱包里的钱,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解,
该店长表示,则可以侵占罪论处。
员工不还钱主管说他们也没办法
记者随后找到捡钱包者所在的超市了解情况,目前,希望他能主动与王先生联系,准备付钱时,对方不愿归还。数额较小,王先生试图继续与这名负责人理论,该事务所李律师介绍说,捡钱包的员工姓曾,
王先生说,自行解决此事。曾某捡到钱包却只归还钱包,他得知这名男子是附近一超市的员工。已构成不当得利,当他来到便利店收银台准备付钱时,捡钱包的地点也不在超市内,而不肯归还钱包里的512元钱。通过便利店的监控录像,
李律师说,与超市无关。钱包掉到了地上,至于钱包里的钱,王先生找到这家超市的一名负责人,由于其捡钱包的行为发生在下班之后,一个朋友突然打来电话,可超市总是让其自己与捡包者沟通处理,
第二天,不慎将钱包带出口袋,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讨还自己的钱。这名负责人将钱包拿来还给了王先生。接了个电话,